12368诉前调解短信未回复5天,是否立案?(含短信格式和网址真伪)
诉前调解是诉讼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程序,其目的是为了通过调解达成诉讼双方的和解,避免进一步诉讼并减轻司法负担。在诉前调解中,短信是非常重要的联系工具,因为它可以让调解员和当事人快速交流,达成共识。
然而,在实际操作中,有时候当事人可能会不回复调解短信,这给诉前调解带来了困扰。那么,如果当事人未回复调解短信超过五天,是否应该立案呢?
首先,我们需要了解诉前调解短信的格式和网址真伪。诉前调解短信的格式一般为:调解员姓名 调解委员会名称 时间 地点 案号 短信内容。在调解员发出短信后,当事人需要点击链接进入诉前调解网站,输入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登记。
要保证诉前调解短信的真伪,可以通过查询官方诉前调解网站来进行核实。同时,民事诉讼法也规定,当事人需要在收到调解通知后15日内到调解机构参加调解。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调解机构参加调解,或者拒绝参加调解,调解机构应当出具未能参加调解或拒绝参加调解的证明。这说明,调解机构对于当事人的短信回复等情况有一定的容忍度,但是当事人不能无限期地不回复或不参加调解。
回到问题本身,如果当事人未回复诉前调解短信五天以上,建议调解机构进行多次联系和提醒,努力促成当事人参加调解,达成和解。但是如果当事人仍然不予回复,那么调解机构可以作出未能调解的结论,将案件移交法院立案。
需要注意的是,诉前调解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,而非独立的程序。如果调解机构发现案件不适合调解,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,调解机构可以出具调解未成立证明,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因此,调解机构在进行调解时需要重考虑,不宜强制当事人进行调解。
总之,诉前调解短信未回复五天是否立案,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,不能操之过急。调解机构需要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,积极劝解、促成和解,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。同时,当事人也需要配合调解机构的工作,尽力达成和解,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。
精彩评论

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最新评论